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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民间组织2007年度检查专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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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》、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社团局)将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,对各市级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合称民间组织)实施2007年度检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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