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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申请公开信息指南

1、受理申请机构
本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上海市民政局(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)信息公开查阅室,办公地址为汉口路193号,办公时间为9:00-11:30,13:30-17:00(节假日除外)。
联系电话:63210156
传真号码:63210156
通信地址:汉口路193号,上海市民政局(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)信息公开查阅室,邮政编码:200002 
电子邮箱地址:xxgk@shmzj.gov.cn
2、申请的提出
申请人可根据《规定》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。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”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,具体网址为www.shstj.gov.cn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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申请人在“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”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。
(2)书面申请
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申请的处理
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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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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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。
4、收费标准(待定)
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:
费用项目 费用分项 收费标准 单位 备注
信息介质及制作费 复印费 A4纸 0.2 元/张  
A3纸 0.4 元/张  
光盘费 2 元/张  
磁盘费 3 元/片  
信息检索费 信息检索费 5 元/件  
信息传递费 材料邮寄费 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
材料快递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
说 明:
1、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
2、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。

* 为必填项(点击下载表格)  (点击查看上海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)


沪ICP备05058356号
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地址:上海市江西中路215号 邮编:200002